【商会通知】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
专栏:商会动态
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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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朝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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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经5月24日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第二届第九次理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即日起执行。制定商会换届工作宣传方案和大会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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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换届筹备

工作方案


经5月24日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第二届第九次理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即日起执行。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民主科学的管理机制,保障商会成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保证商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机关和《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章程》相关规定,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2024年1月届满换届,本着“总结经验、凝聚人气、配好班子、适应改革、规划未来”的要求,真正把换届工作做成增强团结、增进乡情、求同存异、树好形象的目的,通过民主推荐和选拔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精心谋划,充分准备,稳步推进,确保换届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我商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 换届工作机构及职责

1、  换届筹备工作小组的构成:

(1)换届筹备工作小组由若干人组成,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实。小组成员标准:1、遵守、认同本会章程和理念,2、积极参与商会的活动3、没有拖欠会费。

监事会和商会法律顾问负责全程监督,列席换届筹备工作小组重要的决策会议。

2 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具有熟悉商会现状,对商会的发展具有清晰的建议和思路,具有原籍地域代表性、现企业所在地代表性,现企业行业代表性,现商会职务代表性等。

3、 换届筹备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起草《商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商会换届选举办法》和《商会章程(修订案)》等,报理事会审议。

(2)拟定筹备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

(3)审核确认会员会籍,并向理事会报告。

(4)根据会员的自荐和换届筹备工作小组、社会知名人士的推荐,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理事会审议后,呈报上级主管机关(市民政局)。

(5)对本届商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书面报告,经理事会审议后报上级主管机关、注册登记机关,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6)筹备召开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具体组织实施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7)制定商会换届工作宣传方案和大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材料;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的落实;及时

处理和解决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后,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工作终止。

  三、 商会机构设置及任职条件

1、本商会理事会设理事若干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本商会监事会设设监事2名,监事长1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本商会会长(理事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本商会设置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以上理事会成员不超过全体会员的1/3),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4、理事会候选人的产生来源

(1)第二届领导班子(含理事、监事、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常务副会长、会长)中自愿留任的;

(2)自下而上民主推荐;

(3)会员自荐或互荐;

(4)填写并提供相应资料;

(5)候选人名单通过商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审议并经公示后,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5、 候选人提名的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4)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有意愿奉献商会工作的热情,有爱心,有众望,有凝聚力,有人脉资源,有商务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8)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9)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同时,能按照《章程》规定的相应职务会费标准缴纳会费;所在企业经营合法。

四、 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

1、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在籍会员均享有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理事会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和监事会监事、监事长的自荐权、推荐权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 2023年6月1日-8月10日,换届选举候选名单进行自荐、推荐、研究 、审核、确定。

3、 2023年8月15日- 9月10日,完成所有换届选举材料审议和定稿。

4、2023年9月15日- 9月28日,完成所有换届选举材料向主管单位的申报。

5、2023年10月6日-2023年12月31日

(1)筹备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24年1月6日前后召开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做好换届会员登记工作,把登记工作的重点放在新入会的会员工作上,并做好继续登记留会会员工作,确保换届后,商会会员数量比上届增加,会员结构得到优化。

(3)由新一届理事会和会长召开理事会议,审议“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第三届理事、监事就职典礼”事宜。

6、 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工作在上级主管机关和注册登记机关的监督下,由换届筹备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1)负责对参会代表选举资格的审查并通知选举人、被选举人按时到会。

(2)从会员(非候选人)中提名推举监票人1名、唱票人1人、计票人1名,由会员大会通过。监票人负责对候选人核对、印发和选票的审查、及对有效选票的认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有选举权,无被选举权。

(3)换届筹备工作小组监督核实会员缴纳会费情况,未缴纳会费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逾期未按上述要求预交相应职务会费者视为放弃该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具有参加会员大会资格条件。

(4)自荐担任常务副会长、监事长的候选人,换届筹备工作小组主动前往拜访,了解自荐候选人对商会的意见及建议。自荐担任会长的候选人换届筹备工作小组主动前往拜访了解自荐候选人对新一届商会建设的规划,使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更有清晰认识。

(5)本会各职务选举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采取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得票多者则通过当选,但得票需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

7、  新当选的商会会长、监事长应在新一届商会领导班子就职典礼上进行宣誓,发表履职承诺,在新一届商会工作中接受广大会员监督。

五、  

1、本方案自山市湖北随州商会理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及换届选举相关文件、表格在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微信会员群上公布。

3、本方案由换届筹备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长:

张海锋    商会第二届会长    党员

副组长:

邹传保  商会第二届监事长  党员

王云芝  商会第二届常务副会长

冯华忠  商会党支部书记     党员

 员:

商会第二届副会长、秘书长:

周立常  吴忠斌  邹传雷(党员)  施朝相

商会第二届理事、监事:

石国强  胡胜

商会第二届会员:

包道军  杜中成  曹志华  石德望  刘祖红  胡子雄  龚 涛  龚 超  鲁宏松  马洪旭  王亚伦  李 晓  陈新勇  李 静  杨 伟  刘永强  陈 亮  代昌波  孙华洋  吴 峥  张晓林  蔡忠涛(党员)  吴世刚  何 波  徐频诗  徐晓鸣  曾兵兵


换届筹备工作小组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第三届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候选人的推荐、考察工作;起草向民政局等组织的有关报告;草拟候选人建议名单、投票代表资格组成人员名单;编制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名册并做好登记;起草有关情况说明等。
2.选举准备工作:起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代表,有序开展选举工作;对候选人进行情况宣传和公示;起草和修订由历届商会制定和本届商会领导班子修改补充的选举办法;草拟换届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等。
3.文件起草、会务准备工作:帮助起草本届商会工作报告、财务相关报告;起草相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换届选举期间经费预算;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及其他会务文件。
4.宣传工作;制定商会换届工作宣传方案和大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材料;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处理和解决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 在商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商会秘书处。


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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