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山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营业务属于新兴金融、专业服务、文化创意、新兴旅游、教育体育、新兴信息技术服务、研发与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健康服务、商务商贸、检验检测等行业和领域,或主要开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活动的企业。
(三)稳定经营1年以上,具有5人及以上从业人员;
(四)商业模式、主导产品或服务及其生产技术或营销手段具有较高创新性和示范性。
申报认定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需填报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中山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四)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原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主要资质证明(复印件)。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向所在镇区发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镇区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局。
四、申报时间
请各镇区发改部门于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及整理汇总后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上报我局服务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入库的企业可优先纳入市发展改革局专项资金扶持,符合其他政策申报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请各镇(区)务必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重点组织“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入库。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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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网
由中山市湖北随州商会整理编辑